部门概况
审计处工作职责:
一、负责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二、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:
(一)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;
(二)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;
(三)科研经费等专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;
(四)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;
(五)基本建设、修缮工程项目;
(六)物资及设备采购;
(七)有关招标文件和经济合同;
(八)有关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;
(九)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、有效及风险管理;
(十)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;
(十一)对审计报告、审计意见书的整改落实情况。
三、接受业务部门的委托,办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业务,对中介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复核。
四、整理审计资料,建立审计档案,做好相应的审计保密工作;
五、加强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,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六、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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