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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工作职责
口腔教研室岗位工作职责—助教工作职责
1.承担课程的答疑、批改作业、实验课、实习带教等教学工作。经批准,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,协助指导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。
2.参加实验室建设,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学习、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。
3.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、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4.参加教学法研究,科学研究,技术开发,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。
5.口腔基础学科和临床学科的助教,分别要有1/3和1/2以上的时间,从事临床医疗实践(包括带见习和实习)。刚毕业参加工作的见习助教,要在较高年资教师的指导下,从事其他各项助教工作。
6.所有助教一律实行坐班制。
7.兼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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